发布时间:2023-06-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综合
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对《通知》内容作出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下发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普查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通过普查,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二部分: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第三部分:普查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淮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第四部分:普查的重点工作。经济普查是跨年度的重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普查试点、“两员”选聘及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
第五部分:普查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二是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三是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四是落实支撑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五是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及其他大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广泛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