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无锡市丨《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技术转移奖励、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项目)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摘要

一、支持方式

(一)技术转移奖励(企业技术吸纳奖补)

按经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最高5%分档择优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技术转移奖励(技术转移机构业绩奖励)

按不超过经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最高2%分档择优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

对首次获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的企业(单位),每年根据申报数量,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转移奖励(企业技术吸纳奖补)的申报条件

1.技术吸纳方应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技术吸纳合同须于2023年度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按技术合同登记系统认定的合同类别确定);

3.相关技术吸纳合同已发生实际支付,具有往来财务证明材料;

4.同一技术合同已获得市本级其他各类项目奖补支持的,不重复奖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技术合同不予奖补。

(二)技术转移奖励(技术转移机构业绩奖励)的申报条件

1.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设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租用的办公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3.具有稳定的专职服务队伍,其中技术经纪(经理)人不少于5人;

4.为我市市区范围内企业促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系统认定的合同类别确定),相关技术合同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于2023年度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且每个技术合同应已有实际到账金额;

5.取得与上述第4条相对应的技术合同佣金,具有促成上述技术合同的证明材料;

6.关联企业间交易的技术合同不予奖补。

(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23年度经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企业申报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雷、黄祎兰、周世明

联系电话:0510-85617307、85612050、85611809。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75-1236、0510-81822426。

3.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溪区科技局,黄树婷(技术转移奖励),0510-83158955

梁溪区科技局,叶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补), 0510-83158953

锡山区科技局,俞伟,0510-88200716

惠山区科技局,吴振兴,0510-83591795

滨湖区科技局,吴国利(技术转移奖励),0510-81178553

滨湖区科技局,黄念荣(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补) ,0510-81178559

新吴区科技局,缪利刚(技术转移奖励),0510-81002262

新吴区科技局,金兰(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补), 0510-81890900

经开区经发局,陆佩琳,0510-80580069

市科技局机构处,万磊,0510-8182189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