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建函建管〔2024〕16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设区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遴选论证和现场核查等环节,共有28个项目确定为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试点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力度,密切跟踪项目实施,适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和宣传推广。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根据项目特点,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实际应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