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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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科规〔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升长三角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根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制定《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推进落实。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