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企业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27日。
二、认证原则和标准
2022年度“江苏精品”申报工作是为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关于深化“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2〕2号)要求,由江苏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实施的。
认证标准为《“江苏精品”评价通则(DB32/T 3843-2020)》《“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
三、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服务)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
1、农业。申报单位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推荐。依 法成立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
(1)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种植业、林业要 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产品2021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1000 万元以上。
2、制造业。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 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2年以上。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消费类 产品2021年销售额达到2.5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达到3.5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3、服务业。申报单位应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 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
(1)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2)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 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 潜力。
(3)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 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四、企业申报材料
1、在国家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生效的企业标准文本,同时提炼形成与国家已发布的现行产品标准比对的“主要关键性能对比表”;
2、推荐企业申报承诺书;
3、企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产品 (服务)标准情况表。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精品’的通知”(包含“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承诺书、“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表、“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产品(服务)标准情况表),详见附件。
五、申报方式
“江苏精品”申报按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属县市(区)、管委会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各地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中报送至盐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盐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企业的产品(服务)进行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并综合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推荐至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后续的认证工作。
附件:“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相关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精品”的通知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