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常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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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常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常商商贸〔2022〕295号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弘扬优秀文化,拓展品牌价值,充分发挥老字号在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常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

各辖市、区商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挖掘整理老字号的传统产品和技艺,收集、记录老字号发展史料,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依照《“常州老字号”认定规范》(附件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单位申报,指导相关单位填写“常州老字号”申报表(附件2),并做好资料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及时报送材料

申报“常州老字号”,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常州老字号”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及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加盖企业财务章);

(三)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老字号注册商标的权属证明材料;

(五)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

(六)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

(七)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创新发展方面的介绍材料;

(八)企业文化的介绍材料和获得的社会荣誉等材料;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严格审核把关

各辖市、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常州老字号”申报工作,加强组织指导,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有效性,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不符合认定规范要求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

“常州老字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老字号申报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处。

联系人:胡娜,管俊烽,电话:0519-85681259。

邮箱:513065082@qq.com。

 

附件:

1.“常州老字号”认定规范

2.“常州老字号”申报表

3.“常州老字号”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