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镇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优先支持
优先支持企业申报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
二、政策支持
1.指导帮助企业享受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等政策,为企业提供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2.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
3.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需要增加排污总量的,优先调剂,所在地区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在市级优先统筹;
4.项目环评审批中涉及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进行掩密处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5.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定向精准帮扶,优先安排参加企业环保接待日互动、环境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和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
6.企业符合条件的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优先纳入各级环保专家库,在职称评定中给予适度倾斜。
三、材料报送
1.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相关评选和报送工作,申报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工商联提交申请;
2.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工商联于当年2月底前提出初审意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年3月底前将复核结果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工商联。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黄璐,0511-80902268;
市工商业联合会 丁静,0511-8090033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印发《镇江市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
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