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支持地方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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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支持地方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支持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2〕14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提出申报的9个设区市、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的13个县(市、区)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设区市:

  1.苏州市

  2.无锡市

  3.盐城市

  二、县(市、区):

  1.南京市玄武区

  2.溧阳市

  3.连云港市海州区

  4.高邮市

  5.淮安市清江浦区

  6.南通市海门区

  7.宿迁市宿城区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25-87798861

  电子邮箱:jsswltcyc@163.com。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