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小微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点

一、政策支持

1.“小微贷”单户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

2.合作银行不另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贷款本金80%的担保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实行“见贷即保”,且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免除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二、支持对象

在省内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申请要求

1.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

2.对于借款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贷款授信时,企业当期贷款未逾期,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不含)以上,纳税信用评级需在D级以上。

四、申请方式

企业通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中“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专版”申请“小微贷”,线上融资对接,合作银行线下开展调查,并办理相关信贷业务。同一贷款主体禁止同时申请多笔和跨产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