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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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各驻淮高校及科研院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发〔2022〕2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第二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以下简称“创新发展奖”)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创新发展奖实行限额推荐,推荐渠道为各县区(园区),市各有关单位,各驻淮高校及科研院所。名额分配:淮安市共推荐先进单位(集体)5家,先进企业4家,先进个人5名。

各县区(园区)各推荐先进单位(集体)1家,先进企业1家,先进个人1名;市各有关单位各推荐先进单位(集体)1家,先进个人1名;各驻淮高校及科研院所各选推荐先进单位(集体)1家或先进个人1名。

二、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

(2)社会公认度较高,参评单位、参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参评个人近3年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科研诚信、安全生产、涉税违法、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推荐对象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先进单位(集体):在推动我市区域高质量发展或行业创新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在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打造标志性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惠民富民改善民生、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或行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优秀企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成效显著。企业创新发展导向鲜明,研发投入强度大,产学研合作活跃,建立起完善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运行机制,依靠科技创新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区域或行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大。2020-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企业技术创新奖)获奖企业不参加此次评选。

(3)先进个人:在组织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中实绩突出。长期根植科技管理、科技服务一线,在组织、协调、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科技创新发展以及落实重点工作举措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1.由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各驻淮高校及科研院所结合推荐名额,广泛动员各类群体积极申报。各申报对象需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审定,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再报送推荐材料。

2.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省通知推荐条件进行推荐,于2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淮安市大治西路18号市科技局办公楼507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所有推荐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择优推荐。市科技局评奖推荐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把关、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市科技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对象,报市政府批准后,于2月16日前将汇总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推荐工作,精心筹划部署,积极广泛动员,引导、支持更多科技创新主体参加评选。评选推荐要统筹各地各部门科技创新工作,注重向科技创新基层一线倾斜。严格推荐标准,严把质量关,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凝练成果,突出特色。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0517-83679090

邮箱:hakjjjgdw@126.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西路18号,邮编:223000

 

附件:

1.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先进单位(集体)推荐审批表

3.优秀企业推荐审批表

4.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淮安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1.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2.先进单位(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3.优秀企业推荐审批表.doc 4.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5.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