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锡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无锡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2-1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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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1.示范企业:制造业企业。

2.示范平台: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1.申报主体应在无锡市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须满2年,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企业组织结构健全,申报主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违规违法行为;

2.申报主体应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符合申报领域明确的方向与要求,服务型制造能力明显。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2021年度企业利润总额不低于100万,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30%,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3个;

3.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方向,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示范平台

1.申报主体应在无锡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主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违规违法行为;

2.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3.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填报,各地区工信部门进行初审,于12月8日前报送至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行秋

联系电话:0510-8182167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