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体科字〔202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有关体育院校、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见链接)转发给你单位,并将相关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二、 审核
各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三、 公示
各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 推荐材料
(一)各单位提交正式公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纸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资料2份(电子件),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五、 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在完成推荐项目的审核和公示后,请于2021年10月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总局科教司。材料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推荐项目均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
科教司联系人:唐 潇 胡雅欢
联 系 电 话: 010-87182087
联 系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 编: 100763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图解】《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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