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民科协〔2021〕3号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各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请、地方推荐、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审核、公示,现将2021年第二批2403家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名单予以公布,备案有效期为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有效期满后可重新申请备案。
纳入备案范围的民营科技企业,应自觉履行《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发挥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备案范围内的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和各地方将根据情况,开展针对性服务,引导民营科技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21年第二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名单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