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第五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五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

按照《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469号)要求,淮安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局、卫生健康委对江苏禄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核和现场查验,且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该企业列入江苏省第五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积极推荐名录内企业与医疗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不断规范我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工作。

 

附件:江苏省第五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附件:江苏省第五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