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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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立项论证等程序,拟将《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管理规范》等15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第四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向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所提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邮编:222006,办公电话:0518—85681536,电子邮箱:bzhlyg@163.com。

 

附件:2023年度第四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名单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2日       

附件: 2023年度第四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