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开展2022年度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2-10-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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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对通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单位,优先支持参与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项目联合攻关。

二、认定条件

1、申报单位业务领域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相关行业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项目名称冠以“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2、申报单位是企业,应是在本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大中型工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申报单位是我市高校院所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新型研发机构,相关领域近3年横向课题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3、拥有与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4、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申报单位是企业,应拥有相对独立的5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申报单位是我市高校院所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新型研发机构,应拥有相对独立的2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1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申报单位是企业,专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2人;申报单位是我市高校院所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新型研发机构,专(兼)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

三、材料报送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采取集中评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议,于11月8日前择优推荐本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扬州市科技局通过现场考察进行认定。

四、联系方式

企业申报联系方式:

宝应 0514-88276006    高邮0514-85084808

仪征 0514-80858207    江都0514-86299580

邗江 0514-87777595    广陵0514-87903268

经开区 0514-87962246  生态新城0514-82821631

景区 0514-82920336

市直单位申报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0514-8793670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