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文件要求,南京市2024年稳岗返还第一批发放单位名单已审核完毕,现对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138912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到12月2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注:1、如对本单位2024年度稳岗返还补贴发放资格、单位划型等有异议的,可向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
2、各单位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确认发放银行账号是否准确,以确保发放成功(具体路径为: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稳岗返还补贴信息单位确认”),原则上要求银行开户名称与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一批)
2.南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稳岗返还)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 2.南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稳岗返还).docx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