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派出机构,新区、园区生态环境职能机构,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4号)规定,我局研究确定了宿迁市2023 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公布。
附件:关于印发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宿环发〔2023〕15号)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