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2〕7号),要求坚持前瞻思考、全局谋划、源头治理、系统推进,补齐能力短板,提高治污效能,保障安全运行,积极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明确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以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处理、危废处理处置及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为重点,树立治污系统思维,加快补齐短板,提高运行效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

工业废水处理。新增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27万吨/日,实现工业园区配套专业工业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固废收集处理。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500吨/日,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危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基本建成集生态环境组织管理、网络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管理于一体的监测监控体系。

(三)主要任务

《规划》共设定七大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1.提升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质效。统筹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增强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开展园区水平衡核算,通过考核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倒逼园区提高污水收集能力。以化工、电镀、造纸、印染、食品、酿酒等主要涉水行业为重点,加强特种污水特征污染物管控。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信息系统建设。

3.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理体系。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中转、处置设施,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提高回收效率。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固体废物分类工作的指导,从源头做好固废属性鉴定。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贮存、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体系。

4.推进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泥处理能力建设。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构建以四分类为主的分层分级收运体系。按照全量焚烧的目标,适度超前建设与之相匹配的焚烧处理设施。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加快建设工业污泥和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5.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新(改、扩)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优先采用回转窑焚烧炉或其他技术更成熟、自动化程度高、运行更稳定的设施。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小量危险废物收集体系。

6.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主要河流断面和市、县行政区域交界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针对高值或重点区域加密布设大气监测微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城市敏感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配合省级推进省-市-车企三级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全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能力。

7.推进生态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对应标准,结合全市重点环境风险行业和企业特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队伍,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机构协同推进市域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标准化,配齐配足现场应急监测、实验分析等工作所需的基础装备和队伍力量。

(四)重点项目

规划计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城镇雨污水管网新建及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及管网工程、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及城镇污泥处理工程、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工程、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工程、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及设施建设等九大类,共计86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135.13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二是严格考核监督,明确考核责任,严格执行奖惩措施;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四是加强技术支持,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基础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深化公众参与,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