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淮安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8-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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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

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创新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社会发展五类计划。

(一)基础研究计划

1.自然科学研究: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10万元;

(二)重点研发计划

1.重大科技研发: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2.前沿技术研发: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50万元;

3.核心技术攻关(产研院专项):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150万元;

(三)创新支撑计划

1.重点实验室: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

3.技术创新中心: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

(四)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1.产学研合作: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50万元;

2.概念验证中心: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

(五)社会发展计划

1.绿色生态: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5万元;

2.碳达峰碳中和: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共性条件:

1.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支持的技术领域或项目方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基础研究计划除外)。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2.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淮安市内正常经营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性质单位(组织)。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设施装备等基础;申报单位为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应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财务系统已设立研发费用科目,其2024年度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规模以上高企的,须建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单位为列统科研机构的,须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上填报研发经费。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只能选报一项,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同类计划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由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有本通知所列的负面清单之一内容的单位,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确保在项目实施期内依然在职,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同一负责人至多可领衔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有本通知所列的负面清单之一内容的

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

三、申报方式

登录“淮安科技云服务平台”(网址www.hakjgl.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以及《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7月1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月5日。

四、联系方式

综合咨询:市科技局规划处  0517-83665631

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0517-83662858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处  0517-83666364

市科技局成果处  0517-83660489

市科技局社发处  0517-83673203

监督投诉:市科技局机关党委  0517-8367909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