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近日,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镇江市文旅纾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助力我市文旅企业走出困境,提振行业发展信心。现对《2022年度镇江市文旅纾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镇江市区依法登记注册的A级景区、民宿、旅行社、文娱场所、旅游饭店、演出经纪机构、非遗保护单位等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文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原则上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2021年5月1日前注册)。
2、申报主体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无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2021年疫情前经营正常,税费缴纳状态正常。
3、申报主体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以市信用办提供的信用报告为准)
(二)申报办法
具体见各主体纾困细则。
三、扶持方式
主要采取一次性补助方式,具体补助标准见各主体纾困细则。同一企业(单位)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纾困补助,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企业(单位):根据各辖区要求,按期提供申报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间纳税凭证等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2、各辖区文旅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并通知到位。收集、汇总企业(单位)申报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台账。于 2022 年6月15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纾困资金申报分类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按条线报至市局相关处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市文广旅局:对各辖区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局党委研究审定、公示后,下达资金至企业(单位)。
4、本指南具体解释权属于市文广旅局相关处室。
五、联系方式
镇江市文广旅局地址: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
资源开发处:0511-87055512(纾困类别:A级景区、民宿)
市场管理处:0511-87055518(纾困类别:旅行社、文娱场所、旅游饭店、演出经纪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文艺表演团队、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艺术品经营机构)
非遗处:0511-87055516(纾困类别:非遗保护单位)
一、纾困对象
本次纾困政策针对镇江市区范围内A级景区。
二、申报要求
1、同一主体分属多个类别的,以最先出现的类别归类。
2、各地须认真组织申报审核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材料失真,将取消属地以后相关纾困或补贴资格。
三、纾困标准
5A级旅游景区每家补贴5万元;
4A级旅游景区每家补贴4万元;
3A级旅游景区每家补贴3万元;
2A级旅游景区每家补贴2万元。
一、纾困对象
本次纾困政策针对镇江市区范围内文旅部门评定的旅游民宿。
二、申报要求
1、同一主体分属多个类别的,以最先出现的类别归类。
2、各地须认真组织申报审核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材料失真,将取消属地以后相关纾困或补贴资格。
三、纾困标准
国家级旅游民宿每家补贴4万元;
市级乡村旅游民宿每家补贴2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旅行社(不包括分支机构)。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行社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
6、未被《江苏省旅游投诉警示机制》警示。
7、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根据旅行社信用等级排名,分三档补助:
信用等级A级每家补贴1万元;
信用等级B级每家补贴0.6万元;
信用等级C、D级每家补贴0.5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文化娱乐场所(KTV、舞厅、游戏游艺场所)。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1、KTV每家补贴0.6万元;
2、舞厅每家补贴0.5万元;
3、游戏游艺场所每家补贴0.5万元。
一、纾困对象
各辖区内旅游星级饭店(含绿色旅游饭店)。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星级饭店经营和财务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分二档补助:
五星级旅游饭店每家补贴5万元;
四星级旅游饭店(含绿色旅游饭店)每家补贴4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演出经纪机构。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演出经纪机构每家补贴1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网咖、电竞馆)。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1、绿色网吧每家补贴0.5万元;
2、其它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每家补贴0.3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并在所属辖区文化旅游市场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每家补贴0.3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文艺表演团队。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文艺表演团队每家补贴0.5万元。
一、 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每家补贴1万元。
一、纾困对象
在各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艺术品经营机构。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以来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2、202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期如实填报企业经营年报信息;
6、积极配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纾困标准
艺术品经营机构每家补贴0.3万元。
一、纾困对象
1、属于我市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的项目保护单位;
2、在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3、属于生产经营性企业、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4、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申报要求
1、2021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2、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2021年至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4、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纾困标准
非遗保护单位每家补贴0.3万元。
疫情应对丨关于印发《2022年度镇江市文旅纾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