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财社〔2020〕52号)、《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和《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社〔2022〕80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审核,拟确定盐城市省力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人,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劳动就业中心社区工作科。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
联系电话:0515-88395570
联系邮箱:385087182@qq.com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