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2-1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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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烟草、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财务报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测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等级水平,且申报主体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4.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对申报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能力自评、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后编制《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发展处 025-6965275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信息中心联系电话:18912980070、025-69652990  QQ:122525441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