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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苏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通知》摘要

一、申报条件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1.申报主体是苏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创新能力。近三年主营业务保持增长或持续盈利;研发水平行业领先且已取得一定成果;拥有省级以上高水平研发中心,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专利战略意识较强,已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管理制度比较健全,3年以来经费投入稳定持续增长,专利信息运用良好。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含)以上(PCT专利申请按1:3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4.申报主体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项目研发攻关等各种形式已取得良好科研成效,且专利权属清晰。

5.申报主体有良好的高端专业服务合作关系。发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服务作用,在专利数据库建设、高质量高水准的专利申请代理等方面开展协作,相互建立良好的长效合作关系。

6.申报主体拥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专利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组建或依托专业维权团队,积极应对专利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知识产权和标准融合计划项目

1.申报主体是苏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发展基础较好。近三年主营业务保持增长或持续盈利。

3.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专利转化运用能力,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拥有有效专利50件(含)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PCT专利申请按1:3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4.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体系结构合理,标准覆盖率达80%以上。设立负责标准化工作的机构,有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有完整的标准体系并发布实施。近五年内主导或参与过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项(含)以上。

5.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品控能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自身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6.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三)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计划项目

1.科研机构

(1)良好的科研基础。拥有稳定的科研经费投入,在苏州市具备科研必备的人才、技术等保障。

(2)专利管理能力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相对完善,配有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从事专利转化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人,优先支持拥有具备专利代理师资质或知识产权人才项目获得者的科研院所;

(3)有专利转化基础。有开展过转化实施专利的相关工作,并有与之配套的相应工作机制。

(4)优先支持拥有配套产业孵化载体的科研机构。

(5)无严重失信行为。

2.科研机构所属的科研团队

(1)科研机构以所属科研团队为申报单元,一家科研机构可申报多个单元,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为科研机构从业人员。

(2)科研团队有已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项目属于支持重点中聚焦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省部级以上的纵向研究科研项目。

(3)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配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优先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工程师的团队。

(4)近3年内,团队中(发明人在团队中)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境外专利授权的可按1:3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5)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3.联合申报单位

(1)一个科研团队为一个申报单元,该申报单元应当联合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机构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有与科研团队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专业人员且不少于3人。

(3)联合申报单位应在专利布局、产品概念验证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且近三年内有促成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成功的案例。

二、申报方式

登录苏州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szipa.scjgj.suzhou.com.cn:8089/web/home)按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处  0512-69821307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0512-58286131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0512-52773193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0512-53524715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0512-57728072

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  0512-63482602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0512-67339897

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科  0512-66183038

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  0512-6872860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知识产权处  0512-66681615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0512-68783307

张家港保税区市监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0512-5828856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