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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2024年度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2024年度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提升全市工业互联网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工信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主要面向省“1650”产业体系中重点行业领域的联网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近年来已达到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相应星级并有意愿进一步提升星级的企业。

二、培育方式及任务分工

(一)培育方式

通过组织企业对照《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实施指南2.0版》(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开展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咨询诊断和整改提升等流程,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实现星级达标(工控安全防护基础建设级或平台安全防护基本级及以上等级)或星级提升。

(二)培育类型

1.工控安全防护星级企业。依据《实施指南》,工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分为5个级别:基础建设级(1星)、规范防护级(2星)、集成管控级(3星)、综合协同级(4星)、智能优化级(5星)。

2.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星级企业。依据《实施指南》,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分为2个级别:基本级、增强级。

(三)任务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培育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指导各区(开发区)按要求完成培育任务。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培育(具体要求见附件1),遴选推荐符合要求的自评估咨询机构(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做好机构与参培企业间的对接服务工作。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摸清自身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完成线上自评估。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机构负责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诊断、整改提升等服务,帮助企业诊断问题并提出安全防护整改建议。参培企业应主动配合做好各项评估和整改提升工作,可按照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要求自行联系并委托服务机构,也可由当地工信部门指定服务机构。

三、组织实施

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分为组织动员、企业自评估、整改提升、现场核查、工作总结等5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充分发动已获省级以上智能制造工厂(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化基础较好企业参与培育工作,新增培育企业信息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企业自评估。参培企业在“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风险评估”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企业安全防护能力自评估和安全上云情况填报,相关操作手册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自评估咨询机构指导企业开展自评估,相关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三)整改提升。省工信厅组织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机构对完成自评估的企业开展线上核查评估,并根据企业自评估安全防护状况给出整改建议。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根据整改建议进行对标整改,企业于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在平台提交有关整改情况。

(四)现场核查。结合企业自评估和机构线上核查评估情况,省工信厅指定专业服务机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评估,为企业提供专业诊断服务并帮助提升,相关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总结。年底前,省工信厅将根据线上核查评估和现场抽查评估结果,综合确定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名单,遴选推荐年度优秀案例和优秀服务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动员。各区(开发区)应将星级防护企业培育纳入本地区“智改数转网联”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贯指导,按照培育工作要求组织企业参加,扩大区域内重点企业的自评估覆盖率。上年度参加但未完成全部流程的企业,本次可继续参加。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按照时序进度组织企业开展自评估和整改提升,配合做好现场核查评估等工作。

(三)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组织服务支撑机构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不对企业生产运行造成影响,不泄露服务中获取的企业信息,所获取信息仅用于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南京市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附件3),结合实际遴选1-2家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于9月9日前将《XX区(开发区)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见附件4)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

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25-68788787(邮箱:xkckhxj@163.com);

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18961815839;

平台技术支持:18952482367、13813003187。

 

附件:

1. 星级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要求

2. 服务支撑机构管理工作要求

3.南京市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

4.XX区(开发区)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 1. 星级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要求.pdf 2. 服务支撑机构管理工作要求.pdf 3.南京市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pdf 4.XX区(开发区)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