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资质荣誉
2022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泰兴市城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泰兴市城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1005070250)。
2.泰州市晨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471)。
3.兴化市荻垛顺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5020021)。
4.南京城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308)
5.淮安市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05020003)
6.宿迁市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519)
7.启东晨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05020106)
8.苏州浦金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05020016)
9.徐州市钟山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505000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