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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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二〇二三年第1号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月31日商务部第4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主任 郑栅洁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