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二〇二三年第1号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月31日商务部第4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主任 郑栅洁
2023年5月10日
【解读】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