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苏市监规〔2019〕7号)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3年3月27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请见附件。

联系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方玲,电话:025-83300097, 邮箱:jsdfbz83300097@163.com。

 

附件:

1.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2.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汇总表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