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部署,推动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落地,引导印刷战线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重点印制保障工作,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2〕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含2021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2.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示。

3.组织开展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对上市印刷企业、国家印刷示范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4.组织开展《印刷经营许可证》换发新证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任务分工

1.印刷企业

3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http://180.101.234.31:8089/), 通过年度报告入口在线填报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填报《江苏省2022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填报数据、内容要准确,涉及金额的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要对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自查自纠情况,守法经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走出去”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2)上传《营业执照》照片。

(3)上传《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照片。

(4)上传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照片(限出版物印刷企业)。

2.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出版主管部门

(1)负责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数据核查上报工作。3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对未按照时限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印刷企业及时发送催告函。

(2)负责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换发新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新证统一上报换领工作。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新证发放。

(3)向省局报送2022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工作总结要包含开展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与2021年报告数据对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归纳概括、年度报告反映的行业监管和发展问题等。4月8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4)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对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XX市2022年度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公示信息(正常)名录”、“XX市2022年度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公示信息(异常)名录”。7月1日前完成公示。

3.省级出版主管部门

(1)对全省年度报告公示、《印刷经营许可证》换发新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负责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3)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对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江苏省2022年度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企业公示信息(正常)名录”,“江苏省2022年度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企业公示信息(异常)名录”。

(4)负责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新证统一换发工作。

(二)年度报告内容核查

各级出版主管部门核查年度报告时,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企业填报数据、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2.《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等内容是否一致。

3.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4.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

5.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6.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7.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特别是绿色印刷产品是否达到绿色印刷行业标准。

8.是否按时逐项向出版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9.是否如实填写2021年受处罚情况。

对于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要及时核实情况,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对于存在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和未开展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自查自纠工作的企业,要将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巡查。

(三)年度报告核查处置、公示方式

1.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2022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正常)名录”:

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和《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按规定向出版主管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按要求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填报年度报告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报告予以退回:

(1)《营业执照》与《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等内容不一致的。

(2)生产经营场所、印刷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3)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出版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

(4)经核查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5)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6)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7)在省级以上出版主管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各级出版主管部门在退回企业年度报告时,要注明退回原因。

被退回年度报告的企业,针对问题完成整改后,于4月15日前重新提交年度报告。符合要求的,列入“2022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正常)名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2022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异常)名录”:

(1)未按法规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

(2)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和《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4)年度报告被退回的企业在整改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持导向。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制定细则、统一部署,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度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坚持思想引领和严格监管同向发力,将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不以产值论英雄,在政策制定、评奖评优、项目扶持等方面优先向双效俱佳的企业倾斜,推动印刷业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各地要以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为契机,重点梳理排查监管漏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同时,要分析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坚持破立并举、分类稳慎施策。对于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特别是长期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要核实其资格条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对于重点承印企业,要加强跟进指导,做好服务保障,统筹安排优质产能;对于龙头骨干企业要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其“走出去”,做印刷强国建设的排头兵;对于在“四化”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要加强创新项目扶持,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审核,按时报送。各地要认真核准数据,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一方面要与2021年报告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于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要仔细核实、摸清原因,确保报告数据准确性,另一方面要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报告数据一致性。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指南》,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http://www.nppa.gov.cn)“通知公示”栏目下载。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联系人:吉进,电话:025-88802925。

“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软件维护(登录、使用等问题)联系人:成斌,电话:025-58065663 ,QQ:75833541。

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联系人:李小蝶、施小卫,电话:17859717208、18051986300。

 

附件:

1.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可通过软件中报表功能直接生成)

2.2022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可通过软件中报表功能直接生成)

3.2022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

4.2022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汇总表

5.2022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情况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1.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可通过软件中报表功能直接生成).doc 2.2022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可通过软件中报表功能直接生成).doc 3.2022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doc 4.2022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汇总表.doc 5.2022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