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3〕92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组织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的申报要求,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制单位申报,重点围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工业母机、智能检测装备、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

二、认真初审推荐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并指导推荐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szwfw.gov.cn/)填报、上传申报及佐证材料,确保企业线上申报与线下材料报送同步完成。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于4月17日前将推荐行文、《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及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PDF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报送至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F13室。

联系人:米震 联系电话:025-68788920

邮箱:njgxzbc@163.com

 

附件:

1.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请材料格式

3.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

4.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1.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请材料格式.doc 3.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xls 4.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