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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

3.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附件1)。

(二)上云形式

1.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2.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耗能设备、通用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基础云服务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分析交易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自2022年10月9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dxplat.com/home)中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平台关闭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二)审核报送。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应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应当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全面覆盖。按照要求严格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后,于11月1日18:00前通过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推荐企业线上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企业名单纸质盖章版(1份,见附件5)同步报送。

(三)星级评定。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我局组织评定;五星级上云企业经我局初审和推荐后,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结合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联系人:裴玉蓉,电话:025-68788901

 

附件:

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2.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3.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

4.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

5.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