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12-2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扩大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

1.加强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发挥职工培训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

2.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渠道。加大“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职称申报,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

3.健全民营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

4.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扶持政策,持续强化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导向,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民营企业就业。

5.强化民营企业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面向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均等化服务。加快建设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

6.加大民营企业创业扶持。集聚优质创业服务资源,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

、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7.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聚集的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

8.强化民营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推动企业完善劳动争议内部协商解决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推动相关劳动争议和民事纠纷一站式化解。

9.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并融入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全过程,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守法用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加大社会保险惠企支持力度

10.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11.发挥工伤保险降风险作用。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化解民营企业工伤事故风险。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