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2025年度企业名单确定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87号)工作要求,我局梳理确定了《2025年度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8日。
联系人:王晓霞;联系电话:0518-85521378。
附件:连云港市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