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省工信厅将在全省推行CDO制度,并开展第一批企业CDO制度试点工作。
一、政策支持
1.对试点企业CDO进行培训,开展研讨活动,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定期组织专家到试点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咨询服务;
3.对列入试点的企业,优先开展DCMM贯标评估;
4.针对试点企业CDO制度建设情况,优先入选和宣传推广省CDO制度建设优秀案例;
5.鼓励和支持各地在支持企业建立CDO制度给予政策引导。
二、试点工作内容
1.试点时间:公布企业入选之日起一年。
2.试点任务:建立企业CDO队伍,所在企业建立相关制度,试点期结束后,达到要求的企业通过试点。
三、试点企业条件
1.在省内注册,且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
2.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量,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
3.根据相关规定形成本企业CDO制度建设方案。
四、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区“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申请表”统一报送省工信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艳玲
联系电话:13813802288
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的通知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