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
专利文献是记载发明创造的重要载体,专利文献中蕴含着丰富的技术情报,有效利用专利文献,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持。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世界上90%-95%的发明创造都能在专利文献中找到,其中有70%未在其他非专利文献中发表过。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可以节省40%的研发经费、缩短60%的研发时间。为此,省知识产权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力求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低成本、获取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1.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
省知识产权局集中力量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于2021年正式上线。平台集成了1.6亿条全球专利数据、430余万条全省商标数据、7225万条全省市场主体数据、792万条版权数据、175万条标准数据、5.5万余条集成电路数据及地理标志、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等各类资源,可面向全社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功能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分析,知识产权政策解读、维权指引等综合服务,面向企业和产业的知识产权智慧管理。平台还特别关注我省中小企业创新状况,根据企业需求,定期推送中小企业专利发展动态、追踪竞争对手专利布局、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供知识产权预警、知识管理、专利价值评估、企业创新画像、服务机构优选等应用场景,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截至目前,平台已经为2120余家中小企业开通帐号,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信息公共服务,大大降低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获取服务的方式:进入“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https://ip.jsipp.cn),注册账户后,可免费检索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企业还可申请免费获得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高级检索账号和专利信息动态定制功能。
2.建设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有条件的高校设立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全省已认定建设90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多类主体。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以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为核心、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各服务网点名单及联系方式的获取: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https://ip.jsipp.cn),在“综合服务”→“服务网点导航”里,可查看各服务网点信息。
二、支持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我局会同省财政厅,于2015年在全国率先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通过择优遴选、竞争性立项方式,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价值专利布局。8年来,省级财政共计投入2.88亿元,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持组建了115个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全省140家企业、51家高校院所和8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了该计划。
在省级专项带动下,全省13个设区市均设立了市一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本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梯次培育的工作格局。
支持重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50条重点产业链等产业领域。
申报主体: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上述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申报方法:省知识产权局发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可以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经设区市推荐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资金支持: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中期评估后拨付剩余项目资金,每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50万。
三、表彰奖励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我省设立奖项和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奖励优秀发明创造成果和发明人。一方面,积极组织省内单位参评中国专利奖,并配套奖励政策;另一方面,推动省政府设立江苏专利奖,出台《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对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进行奖励。
1.中国专利奖
中国专利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评选。
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评选每年评选一届,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其中,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及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金奖20项、银奖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及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金奖5项、银奖15项。
奖励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颁发有关奖牌和证书,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允许获奖项目的专利权人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对中国专利奖获奖者,我省设置了配套奖励,其中中国专利奖金奖100万元、银奖50万、优秀奖20万;外观设计金奖50万、银奖25万、优秀奖10万。
参评方法: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我省每年按国家通知进行宣传组织,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留意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江苏专利奖
奖项设置:江苏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授予金奖10项、银奖20项,优秀奖50项,发明人奖10项,获奖总数达90项。对获得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同时,还明确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及对该项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的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形成激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参评方法:江苏专利奖参评项目也采用推荐方式,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32家成员单位,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工商联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留意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以及上述推荐单位发布的信息。
四、建立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
1.专利优先审查
针对企业专利申请耗时较长的问题,可以采取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方式缩短审查周期。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交优先审查,具体情形包括: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提交方式和材料要求:
专利申请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提交优先审查请求并上传证明材料:(1)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2)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相关证明文件;(3)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代理委托书;(4)请求人为多个申请人的,需提交全体申请人同意优先审查的声明。专利优先审查请求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确认后专利审查进入加快审查程序。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2.专利预审服务
专利预审是指符合要求且已经备案的申请主体,向相应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经审查使该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加快审查,从而大幅缩短审查周期的前置审查业务。
全省现有9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对本地辖区范围内已经通过备案的社会主体,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其中保护中心提供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预审服务,快维中心提供外观设计专利的预审服务。
名称 |
领域 |
备注 |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高端装备、新型功能和结构材料 |
海外维权地方分中心 |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 |
海外维权地方分中心 |
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机器人及智能硬件、新能源 |
海外维权地方分中心 |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数字智能制造、电子信息 |
海外维权地方分中心 |
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智能制造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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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智能制造装备、现代纺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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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物联网、智能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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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先进装备制造、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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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医药、智能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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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家纺)知识产权 快速维权中心 |
纺织纤维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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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眼镜)知识产权 快速维权中心 |
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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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生态家居)知识产权 快速维权中心 |
生态家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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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陶瓷)知识产权 快速维权中心 |
陶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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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纺织服装)知识产权 快速维权中心 |
纺织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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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流程:(1)完成备案的申请人向上述机构提交专利申请预审案件,保护中心、快维中心进行预审审查并得出预审结论,如存在缺陷,将缺陷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消除缺陷;(2)通过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CPC客户端或者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缴费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在预审系统中提交至相应中心。对于在申请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期限内未能完成缴费或提交专利申请号的案件,将被视为普通申请,不再享受快速审查通道。未通过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3)各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一致性审查,审查合格后,对专利申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该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3.专利申请精准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专利申请秩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省知识产权局自202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①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②属于国家或省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③具备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明创造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若有涉及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目前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激励机制:①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②对确属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判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申报程序:①申报单位向所属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登记证;②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的研发情况、创新能力进行严格核查核实后,拟定本地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并报省知识产权局;③省知识产权局对各设区市上报名单进行相关信用审查后,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或调整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管理和退出机制:①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本地区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进行指导帮助和日常监管。②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有需要调整的,由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建议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经复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③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或有其他违反规范专利申请有关规定的,或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移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依法依规处置,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实施专利收费减缴
为更好的支持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对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可请求减缴专利收费。
可以减缴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
减缴比例:单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申请的可减缴85%的费用,两个及以上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共同申请的可减缴70%的费用。
办理方式和材料要求:
专利申请人在请求专利收费减缴前需完成专利费减备案,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提交费减备案请求,并上传证明文件:企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每年5月31日之前的汇算清缴期可以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个人投资企业可以提供上年度个税表),当年(自然年)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税表,可以提交情况说明代替税表,无法提供税表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由当地税务部门盖章的能证明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证明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