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10-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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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范围

在我省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旅游相关服务,达到相关标准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认定条件

相关认识条件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认定细则》。

三、材料报送

各地文旅行政部门推荐辖区内1-2家单位申报认定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并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至省文旅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园;

联系方式:025-8469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