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对象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企业,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者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者相对控股子公司,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中国企业500强: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人民币,下同);
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
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
2.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矿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企业员工总数均不少于200人。
三、材料报送
企业于5月30日前线上申报(www.cectop500.cn),同时将相关材料寄至中国企业联合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 张德华 吴晓
电话:010-68701280、8851262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申报2022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的通知
202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