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南京市丨《关于组织申报产业技术标准奖励的通知》摘要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一)主导制修订产业技术国际标准

1.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的标准。

2.主导制定产业技术国际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主导修订产业技术国际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3.标准发布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

(二)主导制修订产业技术国家标准

1.国家标准是指标准代号为GB、GB/T、GB/Z的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主导制修订单位以标准归口的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证明为准。

2.主导制定产业技术国家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主导修订产业技术国家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3.标准发布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

(三)新承担重点产业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

1.对新获准承担ISO、IEC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资助。

2.对新获准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省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3.技术委员会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

(四)重点产业团体标准培优

1.申报对象为发布了市、区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

2.团体标准须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有3家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采用,经评审认定为水平先进、创新性突出,具有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对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每个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年度资助社会团体总数不超过5个。

4.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

(五)重点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培优

1.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通过验收且成绩优良的重点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含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2.按国家级、省市级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资助;本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3.标准化试点、标准化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验收通过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

(六)重点产业“领跑者”企业标准培优

1.属于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中的产业类别,经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确认,在“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发布的2023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本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以上事项奖励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已获得过省、市财政资金资助奖励的项目,不予重复奖励。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同年度质量强省各奖补金额;同一单位获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nqt.nanjing.gov.cn/)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时间10月10日-10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孙敏俊,025-8363063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