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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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根据《关于做好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4〕86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7号苏农计〔2024〕37号)等文件及相关要求,用好2024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链建设,现就2024年农业全产业链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农业全产业链方向

根据各地前期摸排产业链建设发展需求和项目储备,本次主要支持方向为:稻米。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包括对强链补链延链有突出作用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带动范围广、加工能力强的“链主”企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支持领域和环节

原则上支持全产业链条上各环节,以产业为单位、以链条为脉络,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及农产品加工“智改数转网联”等方面。省财政资金支出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主体培育的重点方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等,不得用于示范园建设规划、招商规划、建设方案等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用于项目验收、检查绩效管理及其他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一次性物料支出、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

四、支持方式和标准

产业链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200万元,用于重点环节的省级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企业类主体承建的项目,省财政资金占比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超30%。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含)以上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10月底完成建设、验收和省级财政资金拨付。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参照 2023年度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模式,纳入今年项目储备库的各类生产农业经营主体向项目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指导申报主体编制本县域项目实施方案,县级审核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一式三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申报材料不完整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合主体依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后,组成市域项目实施方案,在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审核,并根据省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履行相关项目批复手续联系人:周保华,0515-88269420

(二)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请项目实施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主体调度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1、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产业链建设资金计划及绩效要求

2、2024 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xxx县(市、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