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化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9号)、《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市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宁职鉴函〔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估、审议评估结果等流程,拟定了全市三星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21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18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224696。
附件:2023年全市三星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评估结果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4年3月18日
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