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制造业关系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是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要求,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数字经济。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市委市政府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抓紧抓实疫情防控的同时,主动作为,超前谋划,迅速制定出台《关于印发盐城市重点产业链接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盐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发展底气,把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二、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有哪些?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盐城市区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支持产业链培育、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绿色集约发展、支持企业竞争力提升等5个方面。
三、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是什么?
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有特殊条件的从特殊条件:(1)在盐城市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特殊项目从其规定);(2)无安全、环保等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办出具的信用信息一体化审查报告为准);(3)相应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未被列为D类;(4)《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印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时一并发布。
四、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单位主要责任有哪些?
专项资金项目单位主要责任包括:(1)根据本办法规定和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申报项目;(2)组织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负责;(3)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绩效管理及项目资金清算等工作;(5)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各环节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落实信用承诺;(6)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对提供的涉税文件、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流程是什么?
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流程一般为:
(1)市工信局、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领域、支持方式及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并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2)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向注册地工信部门申报(市属单位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
(3)区工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市工信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审核,根据项目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核查、评审及信用审查;
(5)市工信局经综合考评后,提出拟补助项目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立即组织核查,确认异议成立的,则重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6)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结果,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专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或指标文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资金拨付。项目正在实施的,按有关规定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的,从其规定。
六、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方式有哪些?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分为无偿补助、有偿使用和股权投资三种方式。无偿补助方式包括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有偿使用和股权投资的支持方式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改投资无偿改有偿试行办法》(盐政办发〔2014〕107号)执行。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