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通市丨《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1-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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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1.政策支持

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为企业输送首次在通就业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5.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二、企业招聘补贴

1.政策支持

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2.申报对象

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3.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5.申报材料

(1)《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三、春节返岗补贴

1.政策支持

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申报对象

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3.申报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集中组织员工包车(列、机)返岗,以出发时间为准。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5.申报材料

(1)《2023年南通市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2023年南通市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2)《2023年春节期间来通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

(4)《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准备材料报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