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1.政策支持
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为企业输送首次在通就业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5.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二、企业招聘补贴
1.政策支持
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2.申报对象
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3.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1个月。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5.申报材料
(1)《2023年南通市春节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三、春节返岗补贴
1.政策支持
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申报对象
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3.申报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集中组织员工包车(列、机)返岗,以出发时间为准。
4.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5.申报材料
(1)《2023年南通市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2023年南通市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2)《2023年春节期间来通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
(4)《南通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准备材料报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图解】南通市丨《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图解
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