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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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连政办发〔2022〕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部分公开,附件4不公开)

 

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22〕2号)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港城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统筹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和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和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精细化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推动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建设目标

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和海洋垃圾为重点,通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低废”新兴产业,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通过建设完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和循环利用体系,补齐固体废物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协同耦合多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增强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培育固废市场、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环境监管、宣传“无废”文化,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助力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废管理政策

1.高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无废办”),设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运作,统筹“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协作调度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协同推进。

2.完善固废管理顶层制度设计。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加快完成《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探索制定《连云港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将农贸垃圾管理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固体废物统计制度,探索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再生资源、海洋垃圾等统计工作。

3.充分融合相关领域重点工作。围绕融合建设目标,融合工业绿色发展、碳达峰专项行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农业种养循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海湾建设等方面改革试点经验以及建设目标、重大规划,探索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各环节碳减排核算体系。加强与全市相关规划方案重点任务、考核指标的衔接,统筹推进,协作发展。

(二)建立工业固废收处体系,筑牢综合利用处置能力

4.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以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电子等行业为重点,打造产业循环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东海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入开展低碳产业、低碳企业试点。依托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方式,推动传统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大力发展风电、光伏、LNG等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动太阳能海上应用,依托海通富渔光一体化等项目,积极推进渔业光伏互补试点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25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挥新浦磷矿等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行业带头作用,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大型矿山90%,中型矿山90%,小型矿山60%以上。

5.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体系。开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摸底排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清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监管源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管理。加快推进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以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铅酸蓄电池等为重点,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整治,对产生副产石膏、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年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总量。

6.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连云港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着力打造碱渣、冶金渣、尾矿处理与综合利用中心。有序引导利用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利用副产石膏生产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式。鼓励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江苏沿海集团等固体废物利用龙头企业纵深延展产业链,建立废物交换(易)平台,促进产废企业之间、产废企业与废物利用企业之间的废物交换(易)利用。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共同推动冶炼废渣、钢渣等重点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碱渣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引导服务机构在项目设计阶段,推荐采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统筹海州湾多个风力发电项目,提前布局风机叶片利用处置企业。鼓励采矿企业开展尾矿库回采,积极探索制定尾矿回填标准。

7.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严格企业腾退与产能置换,有序关闭退出化工企业,稳妥推进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持续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规范“两灌”地区化工园区发展。主动压减过剩产能,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申报登记。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风险物质的风险源为重点,建立健全固体废物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加强锦屏磷矿尾矿库回采管理,重点解决中汇矿业等矿石加工企业尾矿违规堆存问题。

8.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制定《连云港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石化和医药行业为重点,探索将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融入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医药、涂料、橡胶等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创新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大浦工业园)建设,优先选择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集中区),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健康风险评估、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环境监测。开展市域范围累积性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建立连云港市高环境健康风险污染源清单及优控污染物名录。

(三)健全小量危废收贮网络,持续强化过程风险管控

9.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审核和环境准入,以石油化工、金属冶炼、医药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研发和推广废碱、废酸、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体系,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推动全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所有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所有经营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严格落实医药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涉新污染物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过程监管要求。

10.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教育科研、检测检验机构等实验室废物、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汽修行业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推动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建设,对生活垃圾分出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置,实现全区域覆盖、全种类收集、全流程监控。到2025年,新增1—2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形成统一收集、分类暂存、规范中转和集中处置的清运模式。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各县区、功能板块均应建设医疗废物区域性收集、中转设施,全市统筹医疗废物、涉疫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将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疫情隔离点、核酸检测点产生的涉疫垃圾纳入医疗废物收运处体系。

11.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合理布局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单位,结合区域利用处置需求,规划布局废矿物油、废酸、废碱和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渤海宏铄、光大环保(连云港)焚烧、灌云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提升已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建危废焚烧设施运营水平。鼓励废盐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提高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水平。引进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确保飞灰安全利用处置。鼓励产生量大、种类相对单一的企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规模,逐步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引入1—2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参与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市场竞争;加强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保证及时、就近处置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化学性医疗废物,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清单和贮存设施清单,推动各县区、功能板块开展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重点督查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和报告,持续开展“清废行动”专项整治,确保废盐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落实《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通则》(DB32/T4370—2022)、《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2/T4371—2022)、《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2/T4372—2022)等标准,推动再生利用产物环境风险评估,明确再生产物中污染物含量、种类限值、定期监测等要求,试点“定向利用”方式,降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环境风险。推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流程图,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投放、收集、贮存、交接、转运、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体系。

(四)健全农业固废收运体系,拓宽利用产品市场路径

13.推动现代农业生态低碳发展。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为核心,坚持“特色产业+大基地+大加工+大流通”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保供基地,加快推进4个国家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6个省级出口示范基地(区)建设。以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为重点,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技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推动池塘内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等绿色新型健康养殖模式应用。引导生猪标准化生态养殖,科学规划养殖区域、规模和方式,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源头控制农膜市场准入,加快普及标准地膜,推广环境友好生物可降解地膜。

14.健全农业废弃物收储体系。引导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简化秸秆收储场地审批流程,完善离田补贴标准,畅通秸秆离田通道,提高企业和农户秸秆收储、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在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建立畜禽粪污收集利用网络,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常态化巡查指导,掌握第一手畜禽粪污产排数据及处理现状。制定《连云港市废旧农膜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规范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贮存和处置,压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责任,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到2025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连云港市强制免疫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逐步推进强制免疫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全覆盖。

15.推动农业固废综合利用。培育壮大光大再生能源(灌云)、协鑫生物质发电、康进新能源科技等多家秸秆利用处置主体,鼓励支持食用菌基质化利用及秸秆工业原料化等秸秆高值化终端利用企业发展,推动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多途径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分中心,加快建设灌云、东海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集中解决粪污收处难题,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循环利用。推广“农场养猪”“果园养鸡”“稻田养鱼”等种养循环模式,探索秸秆、畜禽粪污、水生植物协同厨余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城乡有机固废协同制备有机肥方式。

16.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农业固体废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促进农业固体废物从污染治理向资源利用转变。探索农作物秸秆好氧发酵制成基质还田之外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增加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多样性和附加值。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还田管理规范性,积极研究还田固态肥和液态肥的产品标准。建立资源化产品体系,明确产品市场化应用方向,推进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理制备的肥料、营养土和调理剂,分别用于还田施肥、市政绿化、改良土壤等;推进园林废弃物和农业秸秆主要制备工业燃料。研究制定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补贴政策,降低化肥施用量;建立肥料化产品安全试验基地,逐步扩大有机肥试验范围,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肥料还田和销售。

(五)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17.倡导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出行,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0%。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有序减少宾馆酒店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到2025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和行业塑料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进快递包装循环使用,到2025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以上。

18.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商超等公共单位提升垃圾分类质量,完善居民小区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暂存、运输、处置管理规范,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网络,提高有害垃圾分类收集率和收运效率,到2025年底,有害垃圾贮存处置率达90%以上。完善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提升垃圾中转站分拣能力,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建设“可回收物投放点—各片区归集点—市级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市场”四级“两网融合”体系,健全车辆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探索低值回收物回收利用路径,将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9.补齐生活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短板。统筹建设生活源固体废物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固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推动焚烧飞灰、居民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城市固废协同处理,加快灌云县和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建设,积极探索生活垃圾飞灰资源化利用。在确保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基础上,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分散为辅、集中为主”的原则,完善厨余(餐厨)垃圾“就地+就近+集中”处理模式,推动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成投产,明确沼液、沼渣等利用产物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督促污泥产生单位跟踪、记录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情况,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违法行为,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处理。

(六)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利用处置消纳

20.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成立建筑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形成连云港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长效推进机制。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行绿色施工,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制定《建设试点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力度,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

21.强化分类收集和过程监管。修订《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开展全市建筑垃圾统计工作。在居民小区建设“装修垃圾分类投放点”试点,由物业公司或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至小区服务,指导居民进行装修垃圾分类分区存放。探索建立智慧工地信息平台,着力推进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智能化,对运输车辆的许可证、运输线路等进行实时追踪,推动市区在建工地落实远程监控全覆盖,推动全市智能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实现物联网技术在建筑垃圾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渣土运输中的应用。

22.提升建筑垃圾终端利用处置水平。摸清全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科学规划,推动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推动东海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鼓励跨地区开展工程渣土处置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和收费管理制度。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结构升级,改变以制砖、混凝土砌块等低值单一的综合利用方式,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认定办法,鼓励政府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击渣土偷倒等违规行为。

(七)发展绿色海洋经济,防治海洋垃圾污染

23.推动现代渔业发展新模式。推动海水养殖由近海养殖为主向深远海养殖为主转变,建设高品质海州湾现代渔业示范园,推进青口港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依托深蓝渔业先导区,探索建设浅海离岸大型智能海洋渔场建设和集养殖、管理、加工储藏于一体的养殖工船。推广深水网箱养殖、紫菜玻璃钢插杆养殖、贝藻立体养殖,减少海洋养殖产生的垃圾量,逐步形成“品质健康”养殖新模式。

24.推动船舶垃圾收运处一体化。完善船舶垃圾接收贮存设施配备,督促船民将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交由具有接收处置能力的港口码头、多功能船舶污染物收集船流动收集处置,或由社会化船舶服务企业有偿接收并转运至有资质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开展船员“无废城市”建设船舶垃圾管理宣传教育,加大非法排放船舶污染物行为打击力度,探索运行船舶固体废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建立“防—管—治”三重外源废物管理体系,加强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和闭环管理,完善“船—港—城”一体化处理模式。

25.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船舶、港口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以塑料垃圾治理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漂行动”,强化陆海统筹、源头治理,有效控制垃圾入海。以连云区为试点全面启动海上环卫工作,制定“海上环卫制度”工作方案,明确海上和岸滩垃圾处置责任清单,推进岸滩垃圾和海漂垃圾治理,实现海洋垃圾治理常态化,全市推广海上环卫制度,实现近岸海域海洋垃圾治理全覆盖。开展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排查和微塑料专项调查,加大对重点河口河湾的巡查和执法力度,逐步取缔“小、散、乱”渔港码头。提升船舶与港口码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连云港主港区、赣榆区、徐圩新区等沿海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实施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建成公共应急处理池3座。

(八)强化市场技术监管,提升系统保障能力

26.打造先进技术体系。以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江苏沿海集团等企业为核心,积极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以炉渣、碱渣等为重点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建立固体废物交换(易)系统,促进产废企业之间、产废企业与废物利用企业之间的废物交换利用。协调墙改专项基金及清洁生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以及重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项目建设。

27.建立活力市场体系。积极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金融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支持按市场化原则配置绿色发展基金,依法落实对生产和使用先进环保设备的企业实施减免税、低息贷款、折旧优惠等鼓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建立以资源环境绩效为导向的约束激励机制,依据工业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结果实行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的企业污染治理装备更新换代激励政策,推动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价费形成稳定机制。将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8.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出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梳理监管盲区,打通各类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模式,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协同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固体废物日常检查列入污染源双随机检查内容,持续开展“清废行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打造连云港市“无废城市”智慧平台,联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绘就固体废物管理“一张蓝图”,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市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有机融合。

29.创建“无废细胞”,弘扬“无废文化”。积极探索“无废细胞”建设标准,鼓励创建“无废小区”“无废餐饮”“无废商场”“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乡村”等城市“无废细胞”,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创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和文化。加强“无废文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无废社会氛围,到2025年,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不低于150个,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不低于9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定期调度和会商机制,定期组织专班讨论和培训,切实推进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察、考核等各项重点工作。各县区、功能板块参照市级工作模式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构建“1+N”纵向建设体系,各县区、功能板块根据地方实际,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废物清单、目标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确保全市“无废城市”建设顺利实施。鼓励连云港港口集团、东海循环经济产业园等主体,按照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无害化处置兜底的原则,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工程项目清单完成情况、建设成效纳入市、县(区)各级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及其组成部门考核,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年度评估机制,每年12月底对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并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无废办。

(二)加强技术指导,鼓励技术创新

组建包括政府部门、技术单位和产业协会专家等在内的“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作为全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智囊团和指导员,强化技术交流,持续指导“无废城市”建设,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支持高校、研究机构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针对冶炼废渣、碱渣、焚烧飞灰、化工废盐等典型固体废物组织开展利用处置技术对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鼓励关键工艺技术示范应用,探索研究相关标准。以企业为主体,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定向引进固体废物专业人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资金保障,推进重点项目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项目落地。引导支持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投资、产业、土地等相关配套政策向“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聚集,保障“无废城市”相关示范项目的优先推进和落地见效。定期组织金融机构与列入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的重点工程定向衔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支持引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将“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项目纳入优先申报范围,争取国家、江苏省相关补助资金支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无废”氛围

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的传播力,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鼓励创建“无废小区”“无废机关”“无废集团”等城市“无废细胞”,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创建“无废农场”“无废养殖”“无废乡村”。推动举办“无废文化日”“无废知识竞答”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理念,增加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创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和文化。动员全市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生的带动作用,开展“无废城市”知识教育;鼓励学生将分类意识带入家庭、社区,带动家庭成员参与垃圾分类。及时公布全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效,宣传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经验,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无废城市”建设带来的幸福感。

 

附件:

1.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3.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详本)(略)

附件: 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