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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摘要

一、工作目标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1.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2.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3.支持地方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两部门统筹分配拟支持“小巨人”企业名额,组织企业申报。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二)遴选推荐企业。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遴选确定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三)编报方案。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将《实施方案》联合上报两部门。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四)确定支持对象并批复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对各省份《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至两部门备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予以批复。 

(五)实施推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两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实施。

(六)绩效评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四、资金安排 

(一)奖补标准。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二)资金分配。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

(三)资金使用。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 

五、2024年第一批工作要求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上报两部门。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