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拟列入江苏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公示

关于拟列入江苏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469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医政〔2021〕4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经济发展局、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初审和推荐,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拟同意南京宁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江苏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5-68539570

监督投诉电话:025-68539557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