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保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总工会、生态环境局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2024年第一批企业稳岗返还的市直企业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市直共有1305户企业符合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惠职工54471人,返还资金总额21845349元。现将符合条件的市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612117、0517-83612115
附件:淮安市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