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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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苏科机函〔2023〕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引导各地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动态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考虑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工程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绩效考评对象是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领域的工程中心(名单另行发送)。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有关要求开展辖区内工程中心绩效考评工作。

2.各设区市科技局将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后正式行文报省科技厅,上报绩效考评结果中应明确建议“优秀”名单(排名前30%)和建议“不合格”名单(原则上排名靠后5%)。

3.鼓励设区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工程中心动态管理;对不在绩效考评范围内、但确已不符合标准的工程中心,要及时予以清理淘汰,由设区市科技局一并行文报省科技厅备案。

4.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3年4月7日前将工程中心绩效考评结果(纸质1份)正式行文报送至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209室),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1047158613@qq.com。

此次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2023年工程中心新建指标测算的重要参考,省科技厅将统筹兼顾,鼓励优胜劣汰。

省科技厅科研机构处 黄坚 025-86637560

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 许丽 025-85485863,1595059457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