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监督管理
淮发改规〔2023〕1号
各县区发改委、园区经发局,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加快建设“四最”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编制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版)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淮营联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编制了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版)。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限期至2028年6月30日。
附件: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版)》的通知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