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4〕18号)、《关于下达国家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24〕95号)、《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苏财教〔2024〕92号)要求,市文广旅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旅游基金补助项目和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申报工作。经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各县区(功能板块)文旅主管部门初审、市局复审,共有20个项目(详见附件)符合扶持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周五)至12月12日(周四)。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周四)前向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姝玮、朱媛媛,联系电话:0518-85681158;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6日
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