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7-2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一)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统筹考虑不同领域特点,降低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

(二)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根据不同实施情况按1000-3200元/总吨予以补贴。

(三)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根据不同情况平均每辆车补贴3-8万元。

(四)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基础上,报废、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单台最高补贴额提高至6万元。各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新增不超过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现有规定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五)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六)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发挥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对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

二、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七)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

(八)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按照不同类型给予1.5万元和2万元补贴。

(九)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买1级及以上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十)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

三、资金分配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用于落实本通知第(一)、(二)条所列支持政策;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落实第(三)、(四)、(五)、(七)、(八)、(九)条所列支持政策。财政部通过原有渠道安排27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落实第(六)、(十)条所列支持政策。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